在济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,违者将被责令停产整治并处 1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罚款。依据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及济宁市 2026 年执行标准,全市实行分类管理、全程网办,简化管理项目最快 3 个工作日办结。

排污许可分类管理
国家根据污染物产生量、排放量及环境影响程度,将排污单位分为三类:
1、重点管理:污染物产生量大、环境影响严重的企业,如化工、印染、电镀等
2、简化管理:污染物产生量较小、环境影响较轻的企业,如小型食品加工、汽修等
3、登记管理:污染物产生量极少的单位,仅需在平台完成备案,无需申请许可证
核心办理流程
1、前期准备:完成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,建成污染防治设施并达标运行
2、网上填报: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,如实填报排污信息;重点管理单位需先公开信息不少于 5 个工作日
3、审核核查:生态环境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,重点管理项目需现场核查
4、审批发证:审核通过后核发电子排污许可证,有效期 5 年
重要提醒:排污许可证内容发生变更的,需在 30 日内申请变更;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需申请延续。
山东众米财税集团深耕济宁环保资质服务,可提供环评对接、材料编制、平台填报及全程代办服务,帮助企业快速取得排污许可证。